变更篇
凡是机动车相关的,都找登记地车管所。
车:登记地
人:核发地
证:随意
牌:居住地
信息变更:从业单位所在地
军人:部队驻地
户籍所在地
补60换90变审30
1. 未在30日内备案
- 罚款20-200元
大/中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申请备案,否则处罚款20-200元。
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,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30日内,向
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。
2. 从业单位信息变更
持有
大/中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联系电话、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,向从业单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备案。
3. 将机动车抵押
将机动车抵押的,应向
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。
4. 迁出迁入是变更(登记)
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发生变更,应向
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。
5. 居住地更换证
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,可以向
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。

